新疆油田公司2026年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Y10-FK027-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R成本£投资)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疆油田公司2026年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集中(框架)入围招标
2.1.2预算金额:18657万元 R不含税 £含税
计划金额:18657万元 备用金额:/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结合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单位稀油、稠油常规采出水处理站场已建工艺系统,中标方提供净化处理服务(包括药剂供应、投加,配合开展药剂评价及跟踪优化,加药装置、反应罐等装置运行管理服务),或根据需要提供水处理装置及其运管服务,处理后水质达到油田注水、注汽锅炉回用技术指标要求。(注1:不含体积压裂返排液等非常规采出水、不含清水处理;注2:不含达标外排处理。)
2.2.2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2.2.3入围结果有效期:自集中(框架)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2.4标段划分:是 划分标段数量:2个
(1)标段一: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仅运维)
项目内容:结合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单位稀油、稠油常规采出水处理站场已建工艺系统,中标方提供净化处理服务(包括药剂供应、投加,配合开展药剂评价及跟踪优化,加药装置、反应罐等装置运行管理服务),处理后水质达到油田注水、注汽锅炉回用技术指标要求。(注1:不含体积压裂返排液等非常规采出水、不含清水处理;注2:不含达标外排处理。)。
预计工作量及费用:水处理量6863万方,计划金额11889万元,详细情况见表1,实际工作量以甲方安排为准。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项目期限:自集中(框架)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标段二: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
项目内容:中标方根据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单位需要提供水处理装置及其运管服务,处理后水质达到油田注水、注汽锅炉回用技术指标要求。(注1:不含体积压裂返排液等非常规采出水、不含清水处理;注2:不含达标外排处理。)。
预计工作量及费用:水处理量2388万方,计划金额6768万元,详细情况见表1,实际工作量以甲方安排为准。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项目期限:自集中(框架)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表1 2026年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范围及工作量
| 标段一 |
标段二 |
||||||
| 序号 |
招标单位 |
水量 (万方) |
费用 (万元) |
序号 |
招标单位 |
水量 (万方) |
费用 (万元) |
| 1 |
风城油田作业区 |
2143 |
4402 |
1 |
风城油田作业区 |
2123 |
5599 |
| 2 |
采油二厂 |
960 |
1784 |
2 |
石西油田作业区 |
85 |
417 |
| 3 |
陆梁油田作业区 |
871 |
1733 |
3 |
采油一厂 |
102 |
363 |
| 4 |
重油开发公司 |
1010 |
949 |
4 |
准东采油厂 |
16 |
183 |
| 5 |
采油一厂 |
1044 |
1180 |
5 |
陆梁油田作业区 |
15 |
30 |
| 6 |
准东采油厂 |
577 |
810 |
6 |
黑油山公司 |
47 |
176 |
| 7 |
吉庆油田作业区 |
105 |
523 |
/ |
/ |
/ |
/ |
| 8 |
石西油田作业区 |
153 |
508 |
/ |
/ |
/ |
/ |
| / |
合计 |
6863 |
11889 |
/ |
合计 |
2388 |
6768 |
兼投兼中原则: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并且中标。
2.3价格(控制价):本项目设控制价,控制价见新疆油田公司所属单位2026年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价格列表(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R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水处理用药剂须通过集团公司石油石化用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并取得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未取得质量认可资格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取得;投标人必须提供水处理用药剂的有效成分明细及含量,需要技术保护的产品至少要提供主要有效成分的大致类别和含量。
(2)供应水处理用药剂成分必须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油勘〔2021〕215号)禁止和限制使用成分要求,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未书面承诺的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必须提供石油、石化集团内所属认证认可检验机构或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1年内(最晚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的供应水处理用药剂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按照《SY/T 7329-2016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含量测定方法》检测供应药剂合格产品中有机氯含量为未检出的检验报告,随报告必须提供该质检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后附投标文件,需清晰可见)。
以上须提供除油剂、净水剂或混凝剂、助凝剂、杀菌剂、缓蚀剂或防垢剂5种水处理药剂中至少2种药剂的上述(1)-(3)的相关资料。
3.4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在资金、设备及人员配备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QHSE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工程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3.7.5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等违法、违规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7.6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出现违法、违规事件,未发生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保事件。
3.7.7投标人需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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