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海洋石油安全监管质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海洋石油安全监管质效提升项目已由 冀东油田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洋石油安全监管质效提升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持续推进海洋石油“1222”工作机制,结合集团公司海洋石油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加强海洋石油有人值守设施(平台)评估工作、海洋石油应急体系建设和国内直升机安全风险管控把关,提升集团公司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质效。
服务地点:中石油集团公司涉海区域
2.2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是完成集团公司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和作业设施(人工岛、生产平台、作业平台共计41座)安全评估报告审查,形成通报材料。并协助中油分部在审查基础上组织月东B人工岛、南堡1-2人工岛、赵东平台、中油海33平台审查。
二是完成中石油集团公司海洋石油企业和涉海石油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审查指导,形成相应模版。
三是完成集团公司国内直升机安全标准审查和专项检查指导,形成《集团公司国内租用航空器安全督查要点》。
技术服务方式:收集材料、现场验证、专家审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控制价:47万元,不含增值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相应说明,并附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 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海洋石油安全评估或评价相关经历(提供项目评价报告其中有其姓名和角色、论文论著等当中的一种)。
(2)项目参与人员至少3人。应具有安全类中级职称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安证书)。
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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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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