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裕华路(安宁街—裕民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顺义区裕华路(安宁街—裕民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2752002)
一、招标条件
本
顺义区裕华路(安宁街—裕民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2752002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顺义区裕华路(安宁街-裕民大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7565.00万元 ,招标人为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道路全长约1.08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标准横断面为三幅路形式。新建DN100毫米—DN400毫米给水管道1677.3米;新建D600毫米—D2000毫米雨水管道1320.6米,2200×2000毫米雨水方沟42米;新建D300毫米—D500毫米污水管道1310.3米;新建DN200毫米—DN300毫米再生水管道1521.1米;种植行道树89棵,绿化面积6315平方米;新建双挑钢杆灯75套,设置箱式变电站1座,敷设照明电缆2588米;全线设置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牌面59面,设置十字路口信号灯4处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顺义区裕华路(安宁街—裕民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中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显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招标内容与范围: 顺义区裕华路(安宁街—裕民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中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显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施工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 (2)申请人不存在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情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1)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申请人近三年内(2022年 11 月 10 日起至2025年 11 月 9 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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