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焚烧炉、加热炉及其他炉体筑炉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062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气化二厂及合成油厂焚烧炉、加热炉、转化炉、烟囱等炉砖及衬里材料已到使用周期,炉内部分耐火砖表面局部开裂、烧损,且与筒体脱离,造成耐火砖及浇筑料不能正常长周期运行。为确保炉体稳定长周期运行,现需委托专业单位对焚烧炉、加热炉及其他炉体损坏部位进行维修。
2.1.2招标范围
(1)负责对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制硫燃烧炉、尾气焚烧炉炉膛内损坏的耐火砖拆除并更换,清理脱落的浇注料并重新浇筑,更换损坏锚固件、高温棉及人孔砖。
(2)负责对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制硫余热锅炉、尾气余热锅炉损坏人孔砖拆除并更换,清理管板部位脱落的浇筑料并重新浇筑,对损坏的锚固件和陶瓷管拆除并更换。
(3)负责对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一、二级转化器浇注料及锚固件损坏部位进行清理,筑炉维修。
(4)负责对气化二厂硫回收装置蒸汽过热器损坏浇注料及锚固件清理并重新浇筑。
(5)负责对合成油厂加氢精制、裂化、尾气处理装置加热炉损坏的看火门衬里、侧墙、中间墙、火盆、烟道衬里等拆除并更换。
(6)负责对合成油厂尾气处理装置转化炉损坏的衬里、刚玉砖等拆除并更换。
(7)负责对合成油厂尾气脱碳单元VOCs装置反应室损坏的蜂窝蓄热体、纤维整体块及高温热防护涂料等拆除并更换。
(8)负责对合成油厂加氢精制、裂化烟囱局部损坏的内衬拆除及修理。
(9)负责铲除废料的清理、运输和处置,固废处置必须依法合规。
(10)维修过程中所需工器具及所有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炉砖、耐火材料、锚固钉、胶泥、瓷保护套管、高温岩棉。
(11)投标人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12)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2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炉(或燃烧炉或气化炉或热风炉或锅炉)的筑炉(或内衬(耐火材料))的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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