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北车辆段
轮轴智能选配系统AGV小车整治项目进行
商务洽谈的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北车辆段轮轴智能选配系统AGV小车整治,采购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该项目已经国铁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二次公开竞价采购失败。现对广州北车辆段轮轴智能选配系统AGV小车整治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广州北车辆段轮轴智能选配系统AGV小车整治1个项目。(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广州北车辆段轮轴智能选配系统AGV小车整治项目商务谈判邀请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需提交资料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至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并运营满2年。
2. 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资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应符合此整治项目(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自动控制、智能控制设备和系统的研发销售、安装、维修、维护等),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近2年具有承担过同类业务的业绩。【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或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5. 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 对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报名。【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处罚期内”及“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7.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供应商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二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竞商文件文件夹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投标人”、“单位行贿罪”;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与采购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投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10.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需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被授权人亲笔签名】。
上述资料最迟均须在报名截止后的3日内提供,外埠单位可先提供传真件或扫描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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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