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一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道路评估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临沂)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一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道路评估服务询比采购二、标段(包)编号:20251003030107825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临沂)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一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是山地光伏项目。
七、服务内容:对施工过程损坏的道路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道路评估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评估结果公平公正。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十、服务地点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道路评估服务工作。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提供资质证明),需在省财政厅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3)业绩要求:2024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或房地产评估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例如合同首页、签约页等)。 (4)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并提供网站截图;不得有行政处罚,且近三年内,在服务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响应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7)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8)供应商互相串通行为的。 (9)有不良记录,如被国家机关处罚过等,不得参与报价。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 到 2025年11月12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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