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处置服务项目(2026)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TJ03-FW128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处置服务项目(20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大港石化公司每年产生1400吨催化裂化废催化剂(2251-017-50,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保证废催化剂合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运输、处置等服务。
2.2招标范围:大港石化公司每年产生1400吨催化裂化废催化剂(2251-017-50,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的处置以及运输。
2.3服务地点:中标人所在地,中标人厂区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名录》等国家、地方对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
(2)危废处置技术成熟先进,能够实现废物合规处置,具有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预防措施和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处置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对应招标范围内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废物代码(251-017-50)处理资质且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3000吨/年。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承诺书)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251-017-50)类别危险废物的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书)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以上(1)(2)(3)(5)(6)以开标当日相关网站查询为准。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在招标人提出转移计划后2个月内办理完毕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全部运输车辆达到国Ⅴ排放标准及以上且2026秋冬季起全部运输车辆达到国VI排放标准及以上。(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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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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