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物采中心应急周转存储罩棚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GC-GC-ZQRQ-2025-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物采中心应急周转存储罩棚施工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新建一座物资采购中心应急周转储存罩棚,建筑面积1590.00平方米,屋面采用单层压型钢板,无外墙维护结构;罩棚主要存储钢铁质等金属类管材,存储量不超过2400立方米;配套电气照明、监控等附属工程。
2.2.2对既有2号库房进行功能改造,改造面积651.97平方米,局部库房空间重新分隔,分隔后设有管件库、门卫室、车库、机房等功能,配套给排水、供热、电气等附属工程。
2.2.3厂区新增室外堆场,面积1404.00平方米,无维护结构,根据建设用地及周边现状条件,拟堆放管道的堆场周围场地高差较大,堆场周围设置挡土墙。堆料场主要存储PE类管材,存储量不超过3000立方米。
2.2.4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厂区视频监控、厂区照明、道路及硬化场地(3271.27平方米)等场区配套设施等,清理厂区垃圾4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拟选1家合格的投标人。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中心应急周转存储罩棚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第六章图纸。
2.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575万元。
2.7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8结算方式:固定总价,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9付款条件:按月支付进度款,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仓库、罩棚、厂房等钢结构新建、改造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完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及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记录提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以上信誉信息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须注册于投标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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