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县城规划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县城规划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剑河县县城规划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5〕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2839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 |
| 2.2 建设规模:在黔东南州剑河县城规划区(城东、江北岸、主城区及城西片区)新建污水管网2公里,改造管网58.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城东片区:改造DN400-DN600钢管7.3公里,改造DN300双壁波纹管3公里,改造DN160PVC接户管3.2公里。江北岸片区:改造DN300-DN500双壁波纹管13.7公里;主城区片区:新建DN500排水管(大巫沟至主城区连接道路)2公里,改造DN300-DN500混凝土管12.1公里,改造DN160PVC接户管9公里;城西片区:改造DN300-DN400双壁波纹管8.9公里,改造DN160PVC接户管1公里。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 2.3 合同估算价:787317元。 |
| 2.4 计划工期:540天 。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县城规划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
|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 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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