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XZBP-G2025-0019 项目名称:沛县2024年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项目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采购包1:40.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采购包3: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沛县2024年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项目,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其中采购包1采购:商品有机肥;采购包2采购:配方肥(复合肥料);采购包1采购:水溶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