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报废让售处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因部分老旧设备处理的需要,决定将以下设备进行报废让售处理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四台固定式桥面吊机设备报废让售处理招标,设备目前存放在中交二航局四公司芜湖基地。
2.2 采购内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设备所在地 |
备注 |
| 1 |
固定式桥面吊机 |
WD280t |
台 |
4 |
武汉通联路桥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
中交二航局四公司 芜湖基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港湾路1号四公司装备保障分公司设备堆场) |
2.3 本次设备报废让售处理招标按照设备重量进行报价(元/t),设备总重量预计在404t左右,实际重量以吊秤显示重量为准。
2.4 此次投标报价按“含税价”进行报价,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开具发票票面税率为13% 。
2.5 本次报废让售设备位于中交二航局四公司芜湖基地(因场地有限本次招标设备与其他我方设备在一起堆放)。一经投标即视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2.6 中标单位现场处理报废设备时所有的拆除、切割、装卸、运输工具由中标单位自带,拆除、切割、装卸、运输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人员、设备的保险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交纳,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2.7 中标单位需服从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违规违章进行作业,设备处理完毕后须将现场杂物清理干净。
2.8 设备处置期间招标方有权决定设备某些部分不再处置,所有权仍属于招标方,一经投标即视投标方了解并同意此约定。
2.9 设备处置期间招标方提供吊秤(已校准),所有处置设备都要经吊秤称重,设备重量以吊秤显示重量为准,若中标单位有异议可另寻磅点复磅,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废旧设备处理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要求投标人为中交二航局废旧物资处理合格供方,具备本次废旧物资处理相关资质,并具备相应的受让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安全、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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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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