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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县杉树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理部物资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1.1在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县杉树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宣恩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部,建设单位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融资及自筹,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材、其他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宣恩县杉树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建设地点位于宣恩县杉树湾片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杉树湾片区片区老旧小区建筑区划内道路,公共场地建设,停车位铺装(含停车位),充电桩,立体车位,公共部分绿化,燃气管道(庭院管、立管、入户管等),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电力管沟,通信管群,路灯,城市书屋,公共厕所,屋顶防水,外墙保温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地材

⑴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⑵生产能力要求:机制砂、碎石供应商须具备不少于1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片石供应商应具备不少于30万方/年开采量,有足够供应能力。

⑶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⑸供货业绩要求:无

⑹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⑺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特殊要求: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集散能力。

4.2.2其他材料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资质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经验;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6)供货业绩:无;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特殊要求: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09时00分。

5.2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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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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