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服务的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CG20250001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2、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成果文件落款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5000万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4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5000万元且<1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8分,最高得4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1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0分,最高得40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0分。”
修改为“
2、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5000万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4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5000万元且<1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8分,最高得4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送审或成果造价金额≥1亿元“概算编制”或者“结(决)算编制”或者“概算审核”或者“结(决)算审核”负责人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0分,最高得40分;此项累计最高得40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