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1833
项目编号: D6405000141100155
项目名称: 中卫市第七中学智慧教室设施设备(含软件)及安装调试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中卫市第七中学智慧教室设施设备(含软件)及安装调试采购项目 | 中卫市第七中学智慧教室设施设备(含软件)及安装调试采购项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采购7间智慧教室的设施设备(含教学交互硬件、含AI行为分析功能等)及配套安装调试服务,需确保软硬件适配、AI行为分析功能可正常使用、安装调试到位,满足7间教室智慧教学场景搭建,支撑学校教学活动高效开展与教学过程智能化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26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6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2.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