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5-LYXM-G2025-0011 项目名称:2026年建邺区交通干道抑尘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00万元/年(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建邺区降尘量和道路积尘考核排名靠后,为了提升考核排名和降低降尘量、道路积尘浓度。拟对建邺区东起西城路(含),西至扬子江大道(含);北起汉中门大街(含),南至秦新路大胜关桥下(含)区域内部分重要道路进行闭环式洒水保湿抑尘作业;对重点区域慢车道、人行道采取人工精保洁作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须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它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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