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城排水防涝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柱县城排水防涝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天柱县城排水防涝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报告(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5〕280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7375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项目法人为天柱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天柱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天柱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鑫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天柱县凤城街道 。 |
| 2.2 建设规模:土石方开挖1.04万m3,土石方回填12.8万m3,挡土墙2100 m3,涵管安装94m。 |
| 2.3 合同估算价:4462335.89元。 |
| 2.4 计划工期:180 天。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城排水防涝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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