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荣高铁莱荣段运营期铁路治安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R-2025-ZBFW-0002
1. 招标条件
潍荣高铁莱荣段运营期铁路治安辅助服务,招标人为山东莱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潍荣高铁莱荣段线路起自莱西站,经青岛、烟台、威海,接入既有荣成站,正线全长192.8km。按照《高速铁路反恐怖和治安防范标准(试行)》(铁总办〔2016〕174号)、铁路公安局《关于在高铁车站和地市级以上城市客运车站设置应急处置组的实施意见》(公治〔2014〕41号)等文件规定,需在高铁车站及线路设置警力,其中重点车站进站口、出站口、站前广场、候车室、售票厅等重点部位每处警力不少于3人,至少配置1名特警或民警带班,警力不足的使用治安辅助力量。
根据济南铁路公安局警力编制、管辖区域以及潍荣高铁莱荣段治安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需配备199名治安辅助力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公安部、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在济南铁路公安局及其人民警察的带领、指挥和监督下提供相应数量的治安辅助力量,完成治安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治安辅助人员的招聘、培训及管理,配置治安辅助力量的服装、装备、工资及保险、福利补贴、奖励、抚恤以及保障工作运转等全部工作。
其中,必配装备为执勤服装、武装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肩灯、强光手电筒、反光马甲;根据岗位不同,协商选配装备。
2.4 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若国家、山东省关于铁路治安主体或治安相关费用承担主体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公司可调整服务期限。
2.5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设2个标段,分别为LRFJ-1标段、LRFJ-2标段,兼投不兼中。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为:
标段 |
人员数量 |
LRFJ-1 |
102 |
LRFJ-2 |
97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财务状况良好。
3.2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铁路治安辅助服务或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治安辅助服务业绩或铁路旅客列车安全员业绩。②如投标人业绩无法体现属于协助正式民警开展治安辅助服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相关证明。
3.4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具有2年及以上铁路治安辅助服务或类似业绩,45周岁以下,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期间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各投标人可就任意标段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