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撬装式燃气减压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DL2025140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撬装式燃气减压装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撬装式燃气减压装置采购项目招标。招标部件技术要求详见《300GF31-T型天然气发电机组集群电站用撬装式CNG供气装置技术规范》,招标完成后,按济柴生产计划实施采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预算100.8万元。
| 序号 |
物料号 |
名称 |
使用机型 |
数量(套) |
| 1 |
A34090101044592 |
撬装式燃气减压装置 |
300GF31-T型燃气发电机组 |
2 |
2.3交货期:订单下达后30天内交货。
2.4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项目现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符合相关的国标、行标、企标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等,详见《300GF31-T型燃气发电机组集群电站用撬装式燃气减压装置技术规范》。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完成中标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2.8付款方式:发票挂账后满4个月付款。中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电汇支付;中标人如为大型企业,支付承兑汇票。中标人供货份额的2%为质量保证金,若合同有效期内无质量纠纷,则有效期满后随货款付清保证金。(中小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9产品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交付后36个月到期或现场累计运行12000小时,以先到时间为准。维修或更换的部件或零件/总成的质保期为24个月,自维修或更换完成之日起算。质保期后,投标方进行长期售后服务,及时满足招标人需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同时提供查询网址,体系认证为暂停或撤销状态,视为无效);投标人需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管部门核发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相关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3.2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三商”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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