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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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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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430 | |||||||||||
| 2、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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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5.2 服务期:2年; 5.3 服务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6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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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服务期满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性质的参选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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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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