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2025-2027年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及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492,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包括但不限于平煤投资公司及所属各级次子分公司发生的下列涉法业务:法律咨询;重大决策、合同的法律审核;日常法律文书的起草及招标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等有关工作;代理平煤投资公司及所属各级次子分公司作为一方主体(原告、被告、第三人等),因招标人(平庄煤业)历史原因引发,且可能由招标人(平庄煤业)承担案件败诉最终责任的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包括诉讼案件、行政复议等),包括合同履行期内发生,以及合同签订之前发生但尚未结案的法律纠纷案件。本合同到期后,服务期内未审结案件的代理服务延续至案件审结(一审判决生效或二审判决下达,再审除外)。平煤投资公司可能发生的大金额的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三供一业”和“棚改”项目,两个项目概算约为14亿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代理涉案标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业绩不能体现案件诉讼标的额等内容,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相关法律文书(含判决、传票)中关于代理人及原告(上诉人)诉讼请求的描述进行证明)。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资格证且执业年限为15年及以上(执业时间以律师执业证号第6—9位数字显示的年份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代理涉案标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业绩不能体现案件诉讼标的额等内容,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相关法律文书(含判决、传票)中关于代理人及原告(上诉人)诉讼请求的描述进行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律师服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2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律师资格证,执业年限均为5年及以上(执业时间以律师执业证号第6—9位数字显示的年份为准)。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07 2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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