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微生物药物研发实验室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 项目编号 | JZEG-HY-25-G1-F-0022847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1-11 0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1-11 09:3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2025110601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 1 | 项 | 按照甲方要求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合同周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提供编制试生产方案所需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微生物药物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 采购人具备验收条件后,自提供编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所需资料齐全且服务方提出的整改项全面整改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华北制药微生物药物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工作。 付款条件: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服务单位完成试生产方案并完成评审工作,交付成果后,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款项;中标服务单位指导采购人完成微生物药物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剩余60%款项。
3.技术条款:此次采购最高限价为4.5万元。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交至少包含近3年内(2022年11月至今)5个以上危化品项目安全评价的相关业绩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满足资质和相关业绩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一次报价截止后,会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少于1小时)。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5.报名要求:1 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信誉要求:非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非失信执行人; 3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有危化品项目安全评价资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4 投标单位不可为《华北制药微生物药物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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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