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铁路物流中心伙食团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04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铁路物流中心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伙食团2026年食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标段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 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附官方网站查询页纸质截图,并盖单位章):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在近一年内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无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未处于处罚期(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