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镇行政审批许字〔2023〕18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河社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健康步道全长约3000米,宽5米,沿线的堤防治理3000米,绿化提升3000米,护栏3000米、路灯亮化120盏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48872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04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10003551jmp2jbpd3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10003551jmp2jbpd3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3: 标段名称: 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三标段;标段编号: E6110003551jmp2jbpd3003;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主要包含546.5米健康步道,拆除工程、附属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2:主要包含592米健康步道,拆除工程,附属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3:主要包含809米健康步道,拆除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标段名称: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标段名称: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三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标段名称: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二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镇安县东门户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青河步道工程(一期)三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或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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