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德有精舍竞磋(货物)2025-009
项目名称: 2025年省县共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93000
最高限价(元): 139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省县共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数量: 19
预算金额(元): 1393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满足《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