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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000G25110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牡农局函37号、牡农局函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京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服务
2.2建设规模: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2.3计划工期:共计147日历天。
2.4建设地点:海浪镇、石岩镇、沙兰镇、渤海镇。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74.8489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份-2025年9月份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信用良好,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3.4.2 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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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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