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教育局中牟县2025年秋季学期急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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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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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25-10-8 | |||||||||||
| 2、项目名称:中牟县教育局中牟县2025年秋季学期急需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7,503,400.00元 | |||||||||||
| 最高限价:75034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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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中牟县教育局中牟县2025年秋季学期急需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三年(所有产品质保期内自带配件上门服务免费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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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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