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G-2025-07-01-Z0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供应商需根据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投保情况完成承保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0日零时起,期限1年。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保险企业或保险分支机构。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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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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