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JHYC-G2025-0028 项目名称:2025年增补城区交安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41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00.2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新增信号灯、行人过街系统、防撞式护栏、可变倒计时显示屏路口、LED户外宣传电子屏、单点自适应系统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实时语音警示AI模型路口等;建设信号灯故障智能检测系统和金湖县文明城市智慧交通管理平台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八条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