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昆仑投资2025年大庆日丰实业有限公司电热板、防爆灯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46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昆仑投资2025年大庆日丰实业有限公司电热板、防爆灯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日丰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日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本次招标主要是为就大庆日丰实业有限公司所需的电热板、防爆灯等物资进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7年06月30日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收到采购方通知的20日(含)内供货
2.5 交货地点:大庆日丰实业有限公司加工厂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中标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3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CMA或CNAS标志)出具的有效招标产品明细中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的2024年10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之日)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发票中必须体现检测或检验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与招标产品明细一致),否则无效,且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报告中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必须是“合格”或“符合”或“满足”。
3.4投标人须承诺: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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