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废气使用移动VOCs处理设施现场服务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废气使用移动VOCs处理设施现场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FW14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废气使用移动VOCs处理设施现场服务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废气使用移动VOCs处理设施现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蓝海新材料项目的南侧综合管理区的东西两侧,分为东、西两个区布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37公顷。中试基地内的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依托于蓝海新材料项目(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新建高纯高洁净(G4 、G5 级)电子化学品(简称“湿电子化学品”)一套,产能为2000吨/年;新建单活性中心催化剂一套,产能为60吨/年。

2.2服务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3招标范围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废气使用移动VOCs处理设施现场服务。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中60吨/年单活性中心催化剂装置、2000吨/年高纯高洁净(G4、G5级)电子化学品装置分别计划于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28日中交,随后联动试车运行。而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项目与之配套的1#RTO炉和TO炉投用时间预计为2026年9月30日,在此期间装置产生废气无处理措施,拟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废气处理工作,以保证装置废气能够合规处理,满足废气达标排放要求,废气处理设施由投标人自行配备。根据需求,服务预计自2026年2月起(以实际情况为准),至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项目1#RTO炉和TO炉稳定投用止,预计最长240天,包括:联合试运转30天(暂估,以实际产出合格产品时间为准)、正式生产运行210天,以移动式VOCs处理设施在现场具备废气处理条件时间为准开始计费。

2.4服务期限

服务自2026年2月起(以实际情况为准),预计最长240天,包括:联合试运转30天(暂估,以实际产出合格产品时间为准)、正式生产运行210天(暂估,根据实际联合试运转时间调整,总时间240天不变)。

2.5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在石油石化工程使用移动式VOCs废气处理设施服务的成功业绩,成功业绩是指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指标满足:非甲烷总烃≤60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7%。

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指标要求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提供合同对应部分结算全部金额发票(含清单),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所附结算发票均需提供所对应的在国家税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2)提供用户使用报告,至少包含CMA资质单位出具的排放尾气分析检测报告及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证明文件,须用户单位盖章。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揽项目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注:信誉要求中的3.4.1-3.4.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4.4-3.4.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投标人需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关于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相关的证明资料,并作为资格评审条件,缺少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本项目服务岗位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人员2人(电气工程师、工艺工程师),专职安全环保人员1人,操作人员6人。

3.5.1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项VOCs废气处理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1)投标人需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之一:

 ①能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②合同相对方出具其担任该合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任人)的证明(或投标方内部任命文件)。

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5.2其他人员要求: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环保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参加过1项VOCs废气处理现场服务项目。

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①能体现项目人员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投标方内部任命文件。

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投标人需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关于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相关的证明资料,并作为资格评审条件,缺少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6设备要求:废气处理设施防爆要求: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VOCs治理催化氧化设备整机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满足ExdⅡBT4。

3.7其他要求

3.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2投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7.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往来服务供应商编码(MDG)市场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MDG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2025年蒸汽吞吐后勤保障(生产)服务(一)招标公告

下一篇 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