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南京市](江宁分中心) 新材料产业园生态二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新材料产业园生态二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NSZ2501479-02ZX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产业园生态二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新材料产业园生态二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字[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南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宁区新材料产业园
  2.2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与本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完成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相关专业的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造价咨询:①概算审核;②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④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审核。
工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3 服务期限:5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327,735.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实施新材料产业园生态二路道路建设工程,北起纬一路、南至环园北路,红线宽度18米,道路全长1247.286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附属工程。属于城市支路,最大排水管管径2000mm,最大给水管管径500mm,桥梁最大跨度30米、长度30米。
  2.7 其他说明: 项目总投资:6821.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管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
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业绩认定标准:
(1)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54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公路,农路,厂区和小区道路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或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54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农路,厂区和小区道路除外)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或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54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农路,厂区和小区道路除外)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或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54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农路,厂区和小区道路除外)设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或直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2)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总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承诺书格式。
(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南京市](江宁分中心) 谷里街道向阳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下一篇 [常州市]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横林镇重点片区溯源排查及提升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