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含海门发电公司)2024至2027年化工气体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2-17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含海门发电公司)2024至2027年化工气体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1: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4至2027年化工气体单价采购;
标段2: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4至2027年化工气体单价采购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交 货 期: 接到订单48小时到货,合同有效期三年(2024.12.10-2027.12.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提供与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化工气体(含氧气、氮气、乙炔、氩气中任2种及以上气体)供货合同业绩或具有1个及以上用户的年度气体供应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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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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