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工务机械段大型养路机械委外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679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大型养路机械委外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各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2. 标段一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GMC-96X/CMC20打磨车主机制造企业或GMC-96X/CMC20打磨车主机制造企业授权代理商或英格索兰空压机生产企业或英格索兰空压机授权代理商(必须含零件及服务),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授权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英格索兰空压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 标段二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GMC-96X打磨车主机制造企业或GMC-96X打磨车主机制造企业授权代理商或阿特拉斯空压机生产企业或阿特拉斯空压机授权代理商(必须含零件及服务),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授权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阿特拉斯空压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 标段三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GMC-96X打磨车主机制造企业或GMC-96X打磨车主机制造企业授权代理商或斯可络空压机生产企业或斯可络空压机授权代理商(必须含零件及服务),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授权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斯可络空压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 标段四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CMC-20打磨车、YHG-1200X闪光焊轨车主机制造企业或CMC-20打磨车、YHG-1200X闪光焊轨车主机制造企业授权代理商或复盛空压机生产企业或复盛空压机授权代理商,主机制造企业需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车型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授权代理商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提供近三年大型养路机械复盛空压机维修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 标段五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GMC-96X钢轨打磨车、CMC-20道岔打磨车、WY-100X物料运输车、YHG-1200X闪光焊轨车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相应大型养路机械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还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7. 标段六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GMC-96B钢轨打磨车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相应大型养路机械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还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8. 标段七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HGCZ-2000换轨车、GTC-80钢轨探伤车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相应大型养路机械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授权代理商还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9. 标段八投标人需满足:
投标单位须为美国哈斯科(Harsco)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有效的授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