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蛟河市新站镇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1016NTGC04001001
1、招标条件
2025年吉林省蛟河市新站镇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蛟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吉市农发【2025】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蛟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省蛟河市新站镇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1 |
JLS20251016NTGC04001001 |
2025年吉林省蛟河市新站镇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东沟村 |
田块整治96亩(侵蚀沟治理0.281公里);衬砌明渠(沟)4.575公里;渠系建筑物27座;田间道路5.848公里;岸坡防护1.071公里。 |
20456424 |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共18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T30600-2022)《吉林省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5】2号文)、《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系列规程》(吉农建发〔2025〕2 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19 年第 4 号)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中标后应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被列入省、市、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此次投标。对开标后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后发现有“黑名单”中企业投标,将予以否决;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属于蛟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部分项目,为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投标人对蛟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兼投不兼中,否则按开标解密时间顺序(开标解密时间一致的按标段顺序)除第一个开标解密有效外,其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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