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溪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异溪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潕阳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黔水办﹝2024﹞17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735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岑巩县河道服务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岑巩县 大有镇和平村、异溪村 。 |
| 2.2 建设规模:异溪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位于岑巩县大有镇境内,河道治理12.03km,河道清淤疏浚2.81km,新建浆砌石重力堤3.09km,新建生态框重力堤9.48km。工程设计治理范围分为两段:一是大有镇和平村至中寨段,综合治理长度9.67km二是五一电站至龙江河汇口段,综合治理长度2.36km。 |
| 2.3 合同估算价:2021500元。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242天 。 |
| 2.5 标段划分:异溪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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