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醇工厂瓷球采购
(招标编号:0866-25A2SXQY1227)
一、招标条件
本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工厂瓷球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工厂瓷球采购(招标编号:0866-25A2SXQY1227)。
2.2项目概况:项目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H2/CO分离、草酸二甲酯、乙二醇、粉煤热解等生产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辅助设施、储运设施、服务性设施、全厂性工程和厂外工程。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工厂合成反应器惰性瓷球108m³。中标人负责瓷球的供货、检验和验收、运输、检测报告、相关技术资料、指定期限及指定地点交付以及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附件要求。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12月31日前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及以上金额大于50万的瓷球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金额、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4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8时00分(节假日接受文件购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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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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