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燃气轮机实验室设备布置及基础建设优化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1-05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燃气轮机实验室设备布置及基础建设优化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2.2 规 模: 焊接设备布置、配电系统改造和实验室基础建设的设计方案各1套,燃烧及转子振动设备布置、配电系统改造和实验室基础建设的设计方案各1套。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燃气轮机实验室设备布置及基础建设优化设计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安热工院阎良试验基地
2.5 服 务 期: 合同生效后4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房建类项目的设计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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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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