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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公司2026年员工送班运输服务

辽河油田公司2026年员工送班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100107FS048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车辆运输是油田勘探开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辅助业务,由于自有车辆不能满足需求,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周期较长,为满足各所属单位通勤车辆运输服务的需求,现进行框架协议招标,以确定合格的服务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各单位有序生产提供保障。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辽河油田公司各所属单位成本计划。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4500万元,其中上市2000万元,未上市2500万元。(不含税)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鉴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托管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本招标方案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包括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为辽河油田公司各所属单位(不含庆阳和外部市场业务)提供职工通勤运输服务,服务范围为各所属单位至班站,车型包括:具备拉运资质的载客用10座及以上大中型客车。工作量暂估7500台班,以用车单位实际发生量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中标结果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2.4实施地点:辽河油田所属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7)《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8)《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所提供车辆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年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要求,符合国家及本项目服务行政区域内有关尾气排放量及相关环保标准,按要求进行年检,且必须依法购置车辆保险。

(2)运输车辆应证件齐全并符合运输条件,并达到行业管理要求。车辆必须与行驶证上核定载(人)量相符,不允许超载。

(3)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安全附件齐备有效,并对甲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如需替换车辆应提前报备,并以满足招标要求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

(5)服务期间燃油车辆使用年限≦15年,新能源车辆≦10年超出时限及时更替。

(6)动态监控装置不允许擅自分离、拆卸,保证在车辆运行途中信号不中断,且承担卫星定位装置的一切费用。

2.5.2.2质量要求

(1)保证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保持车体内外整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用车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人员运达目的地。  

(2)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旅客运输规定,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导致次生事故、事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油田公司要求报告事故。

(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务过程中不得有抽烟、接打电话等不安全驾驶行为,不得随便安排无关人员搭乘,按限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

(4)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用户满意度(率):95%以上;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时间内到位。

2.5.3其他要求

2.5.3.1.人员要求

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龄3年以上,服务期间年龄始终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等相关证件齐全,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无不良嗜好、违法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掌握旅客运输的有关知识,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2.5.3.2.车辆要求

提供不少于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车型及数量,燃油车使用年限≦15年,新能源车使用年限≦10年,按国家要求缴纳保险、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装置。签订合同前,严格按照投标车辆进行备案;根据生产需求,如需新增投用车辆,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并进行备案,方可使用;投标人须承诺监控数据可接入“辽河油田车辆监控系统V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盘锦市城市公共交通定制公交运营线路特许经营权。(涵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经营权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定管理经验。

(2)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配置安全管理人员1名,具有一定管理经验。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考试合格证书等清晰扫描件)

3.3.2 驾驶员要求: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龄3年以上,服务期间年龄始终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需提供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提供包括驾驶员姓名、年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从业资格证类别和有效日期的明细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与驾驶车辆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以及截止投标月前12个月内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不清晰视为无效,明细表信息内容必须与驾驶员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

3.4主要设备要求

提供具备道路旅客运输资质的载客用10座及以上大、中型客车,总数≥10台,燃油车使用年限≦15年,新能源车使用年限≦10年,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并归属投标人自有;车辆险种要求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元、承运人险(每座至少50万元)。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装置。(提供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人)量、注册日期、购置价格、强制报废日期的明细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道路运输证、与第三方签订的动态监控系统服务合同或结算发票、购车发票及保险单原件的扫描件,不清晰视为无效,明细表信息内容必须与车辆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车型

购置价格

10-19座(纯电)

30万~40万元,含40万元

普通10-19座(燃油车辆)

15万~60万元,含60万元

普通20-29座(燃油车辆)

24万~30万元,含30万元

普通30-39座(燃油车辆)

30万~40万元,含40万元

普通40-50座(燃油车辆)

40万~50万元,含50万元

普通50座以上(燃油车辆)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3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500万元以上的旅客运输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以及发票查询截图,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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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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