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路用客车日常维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GWJXDSB20251103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段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ZGWJXDSB2025110304
三、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 宿营车维修 |
22B、25B |
元/工天 |
320 |
| 维修所需常用材料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结算。报价清单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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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维修项目报价明细》。
具体依据实际发生结算
四、项目实施要求:
1.作业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
2.作业方式:乙方接到甲方作业申请单,按甲方作业计划修理作业。
3.付款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郑州工务机械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技术要求: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必须具备铁路设备整修及配件加工、水暖安装的经营项目(如同时具备防腐防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等经营项目,可作为优先选择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熟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设备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熟悉22B型及25B型客车的车体结构,具备全天候维修服务能力,必须满足河南省内12小时、省外24小时维修响应。质保周期6个月。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且投标产品近期无因自身原因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7.遵守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的规定及要求。
8.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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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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