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双石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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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芦山县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双石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芦山县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芦发改固[2022]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一般债券资金、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芦发改固[2022]2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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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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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建设地点:芦山县
2.2、项目规模:通过建设挡墙、增挂防护网等措施对太平镇、双石镇、大川镇场镇地质灾害进行综合治理,具体以实际约定为准 2.3、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的全部内容完成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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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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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3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1(0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不限)执业证书,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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