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智水大厦主体工程项目检验试验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TJG-SD-智水大厦主体工程项目-2025-000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智水大厦主体工程项目所需检验试验,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泰嘉路与东深一街交汇处
2.2项目概况:智水大厦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西临爱国路,东望宁水花园和东深小区,北靠深圳水库,南邻沿河北路,周边景观资源丰富交通便利。规划用地功能为新型产业用地(M0),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127.84m,建筑容积率不高于4.0,总建筑面积23407m,其中,研发用房14861m,配套商业1650m;建筑高度≤120m,地下车库3层;绿色建筑等级:二星级。
2.3计划供货周期
| 序号 | 包件编号 | 计划开始供货日 期 | 计划截止供货日 期 | 供货周期(天) |
| 1 | 包件1 | 2025-12-01 | 2026-12-31 | 395 |
2.4招标内容:
| 序号 |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 包件编号 |
| 1 | 试验检验 | 包件1 |
2.5付款方式:施工节点完成当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报表,甲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核算产值的70%,春节增加一次付款,付款比为产值核算值的85%。乙方作业完成并按合同约定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甲方审核完毕后形成结算,结算一经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分包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分包结算值的95%,分包结算完成第二年支付余款5%。(每次支付款项的40%以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兑汇票支付(商业汇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付款申请节点:主体结构阶段每3个月做一次申请节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4)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6)其他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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