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克石化2026年制氢装置PSA弛放气二氧化碳捕集委托加工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年度预算 ,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和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制氢装置PSA弛放气二氧化碳捕集委托加工项目》,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和服务标准:由克拉玛依石化公司提供原料(制氢装置PSA弛放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投标人进行加工提纯处理,生产满足《工业液体二氧化碳》GB6052-2011标准要求的二氧化碳产品。制氢装置PSA弛放气设计值为17744标方/时,能够对外连续稳定保持13000 标方/时的输送量,压力控制范围在0.025~0.045MPa。制氢装置PSA弛放气标定组分为:氢气含量35.9%、二氧化碳含量40.3%、一氧化碳含量8.5%、甲烷含量12.8%、氮气含量2.5%。
最终中标人将加工生产的质量合格的二氧化碳产品返售给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以收到质量合格的二氧化碳数量,作为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制氢装置PSA弛放气原料预估10140万标方/年(13000 标方/时),委托投标人进行提纯加工,年生产成品二氧化碳预估69000吨返给克拉玛依石化公司。
招标人提供制氢装置PSA弛放气原材料,投标人制氢装置PSA弛放气为原材料进行提纯处理,CO2产品纯度不低于99%,满足《工业液体二氧化碳》GB6052-2011标准要求。如有产品标准更新的情况,按照新标准执行。质检合格后,将提纯后的二氧化碳根据招标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招标人提供的原料运送到投标人加工点的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运送方式:①采用管道运输,制氢装置围墙外面有二氧化碳加工撬装装置(设备)PSA弛放气接入线;②汽车运输,投标人可通过该管道由罐车运送至乙方加工地,运输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原料以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制氢装置PSA弛放气流量计阀为交界点,PSA弛放气流量计阀(含流量计阀)由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PSA弛放气流量计阀后由投标方负责,原料线按照上述说明做好安全职责管理。投标人提供人工、设备、质检、充装等,投标人自行配齐加工所需辅助生产材料(包括水电气暖等能耗)。
成品二氧化碳的计量:以到达甲方计量衡称重结果为准,对于乙方过程中的损耗不予补偿。
2.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二氧化碳产品交接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金龙镇
4.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包含1个标段。
5.履约保证金:无
6.投标保证金:无
7.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扫描件。
4.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括液态二氧化碳);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和资格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低浓度CO2捕集及液化的项目业绩至少一个。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以及项目的备案证。自有气源自行捕集的,提供项目备案证;
6.财务要求: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7、项目人员:投标人应承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最低上岗人数不低于20人,持有R2充装证的操作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投标人对本条款的承诺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信息清单(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从事同类项目的年限等);以及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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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