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2025年和美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LF14102420251031SZEPC-00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2025年和美乡村振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LF14102420251031SZEPC-003-01)已由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洪行审发【2025】30号、洪行审发【2025】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1-141024-89-01-616976,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洪洞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规模为15个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总长145.896千米(De50PE管0.406千米,De75PE管1.863千米,De100PE管1.553千米,DN200污水管道63.911千米,DN300污水管道48.352千米,DN400污水管道0.586千米,DN500污水管道 29.225千米),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和PE管,污水检查井4705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和高密度聚氯乙烯检查井,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3座,扩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泵站5座;其中7个村采用纳管模式导入污水处理厂,5个村采用纳管模式导入一体化处理机,3个村采用建站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检查井、污水泵站、污水资源化利用池及现状道路拆除和修复等工程及车辆购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洪洞县2025年和美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规模为15个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总长145.896千米(De50PE管0.406千米,De75PE管1.863千米,De100PE管1.553千米,DN200污水管道63.911千米,DN300污水管道48.352千米,DN400污水管道0.586千米,DN500污水管道 29.225千米),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和PE管,污水检查井4705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和高密度聚氯乙烯检查井,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3座,扩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泵站5座;其中7个村采用纳管模式导入污水处理厂,5个村采用纳管模式导入一体化处理机,3个村采用建站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检查井、污水泵站、污水资源化利用池及现状道路拆除和修复等工程及车辆购置。
2.3建设地点:辛村镇马一村、马三村,赵城镇孙堡村、侯村,大槐树镇李堡村,明姜镇胡坦村、北社村,广胜寺镇封里村,淹底乡淹底村,堤村乡堤村、南石明村、北石明村、好义村、师庄村,苏堡镇蜀村共涉及8个乡镇15个行政村。
2.4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8个月)
2.6计划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395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洪洞县2025年和美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和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无严重违法等不良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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