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运营商业务重点项目物资(北斗多模信号分路器)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运营商业务重点项目物资(北斗多模信号分路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SXTT2510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西安东站工程通信网络覆盖项目的建设需求,结合运营商需求及初步设计方案,按照项目交付要求及工期计划,现拟对2025-2026年运营商业务重点项目物资(北斗多模信号分路器)进行采购。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2.1。应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程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元/套) |
预估数量(套) |
| 1 |
2025-2026年运营商业务重点项目物资(北斗多模信号分路器)采购项目 |
分路器主机 |
4266 |
13 |
| 2 |
分路器从机 |
1893 |
39 |
2.2采购预算金额:129285元(不含税),146092.05元(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2.4实施地点:陕西省。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北斗多模信号分路器设备销售类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大签单等)。原件备查。
3.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应答。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GPS分路器】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陕西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GPS分路器】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陕西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GPS分路器】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同类产品(【GPS分路器】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适用于二级集采]
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于非集中采购]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6供应商关系审核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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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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