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3]FJTH[TP]2025001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和六楼原档案室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1( 房屋修缮):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9,920.00元
谈判保证金: 6,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08010000-房屋修缮 | 650000 | 1(项) | 否 | 详见谈判文件 | 65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及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31 至 2025-11-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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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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