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2025〕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于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江池镇(横梁村、虎劲村、五松村);许明寺镇(培观村、梨园村、隆家沟村、佳苑居委);兴龙镇(黎明居委、铺子村、春花山村、大岩树村);树人镇(大柏树村、万寿桥村、大石板村、岩口场村),共计4个镇15个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为54194.67亩(其中提升面积11617.64亩,新建面积42577.03亩)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3618.0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2938.2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94.02万元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 
      
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