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心机房及信息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就省中心机房及信息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采购编号:CDWA25Z01003-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省中心机房及信息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二、采购编号:CDWA25Z01003-2
三、项目概述:
1.本次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预算详见下表。
| 序号 | 系统/设备 | 说明 | 数量 | 预算(万 |
| 1 | RFID资产管理 软件 | 含台账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盘 点报表、数据分析模块,支持 API 对接 | 1套 | 49 |
| 2 | RFID 读写器 | 定制读写器,采集天线数据,作为 和系统的中继设备 | 18个 | |
| 3 | RFID天线 | 定制天线,采集RFID 数据 | 226个 | |
| 4 | RFID 标签 | 超高频无源标签 | 3300个 | |
| 5 | RFID 打印机 | 支持热转印/热敏,兼容 UHF 标 打印 | 1台 | |
| 6 | 手持RFID 扫码 设备 | 专业级UHF RFID 超高频读写,可选 多种工作频段,能够识别市面各种 电子标签 | 2台 |
2.预算费用包括货物净价、软件配置、技术支撑服务、人工、税费、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本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须具有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如有)、双方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7.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评审委员会核查)
五、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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