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赤峰车务段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购置(信息类信创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JAQSCF20251005004268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赤峰车务段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购置(信息类信创设备购置)招标人为运输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资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辽、赤峰车务段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购置(信息类信创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
3.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级及以上关于图像识别预警、温度检测等功能相关产品的科技成果评审或课题结题验收证明;同时提供图像采集器、图像信息采集主机、图像识别预处理装置的由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高低温及振动试验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两个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的运用良好证明(包括本局买卖合同、完工证明及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系统应用评价)。 若提供国铁集团关于图像识别预警、温度检测等功能相关产品的科技成果评审或课题结题验收证明,则视为上述要求全部满足。 (2)多线区段系统需保证多线两侧同时监测(会车时除外)。 (3)投标厂商需提供《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QCR718-2019)监测识别功能项点中不少于10项的系统报警截图,详见技术规格书。
4.业绩要求: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提供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近五年内(2020年9月至2025年9月)任一年的采购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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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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