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已由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三行审投〔2025〕32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原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三原县城区清河公园;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三原县城区清河公园,对清河公园便民设施进行品质化提升改造,提升范围西起新龙桥以西1公里处,东至池阳桥以东1公里处;本次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入口门户区、文化展示区、亲子研学区、观景休憩区、北入口广场区5大功能片区1个健身步道环线。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295073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65329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标段编号: E6104003516y5pofxuyu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近5年类似施工业绩。。
3.2 标段名称: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