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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购买准东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2025-102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购买准东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557100

最高限价(元):4416000,2120000,30211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购买准东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16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桥式吊塔9套、呼吸机9套、转运呼吸机1套、心肺复苏器1套、血气分析仪1套、电子支气管镜2套、医用电动病床9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购买准东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1套、心输出量测量仪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购买准东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九)标项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211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床旁上下肢康复踏车2套、纤支镜4条储镜柜+自动清洗系统1套、一拖六输液工作站5套、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1套、移动空气灭菌站9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标项 2,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如投标产品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可提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3.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提供信用信息截图,截图须显示时间:起始时间从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截止时点为开标截止时间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标项二: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投标品牌产品授权书,授权书格式投标人自行拟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项1、3】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依法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如投标产品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可提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3.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提供信用信息截图,截图须显示时间:起始时间从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截止时点为开标截止时间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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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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